2015年4月9日 星期四

|心理學|行為改變技術 增強與懲罰







對於年紀較小的小朋友,最常見的教養方式便是行為改變技術,
無論原先是否有行為問題,
都可以透過行為改變來幫助增加適切的行為及減少不適切行為出現
之所以使用適切與不適切
是因為其實所有好的、壞的行為都是我們所規範出來的
對小朋友的教導,也主要希望能在合適的時間做出合適的行為
而非盲目的增加其所謂「好」的行為



行為改變技術最常使用的就是以下
所謂的增強物便是能有機會去增加小朋友表現好的誘因物
而能不能有效的運用
便取決於
1.增強物是否夠有誘因幫助小朋友進行行為改變
2.是否可以正確的操作行為改變技術
以免適得其反


喜歡的(正增強物)
不喜歡的(負增強物)
給予
正增強
給予式懲罰
拿掉
(不給予)
剝奪式懲罰
(削弱)
負增強



正增強
其原則為,在特定情境內某人做了某見事情後(恰當的事情)立即得到增強物,
然而下一次遇到類似的情境,這個人就很有可能再做出相同的事。
  • 正增強物大約可分成五種類型,包含消費性(喜歡的食物或飲料)、活動性增強(看電視、畫圖)、操弄性增強(玩喜歡的玩具、畫畫、上網的機會)、持有性增強(做自己喜歡的位置、可以享受或擁有一些事物)、及社交性增強(微笑、鼓勵、拍肩膀、他人的注意)

削弱(剝奪式懲罰)
其原則為(1)在某一特定情境中,某個人出現前先被增強的反應,而現在不再增強其反應(2)這個人在類似情境中在出現這個行無的機會會減少。
  •        削弱配合其他行為的正增強行為時事最有效的,結合兩者通常可以比起單獨使用削弱更可以快速的減少不恰當的行為反應。如忽略上課講話沒舉手就發言的小朋友,增強小朋友講話前舉手的行為。
  • 懲罰(給予式懲罰)
    在特定情境,某人在某在事情之後就出現了處罰物,然而下次遇到類似的情境時較不會出現類似的情形。
  • 許多事件,若行為之後立即呈現,就能符合懲罰的定義。(讓他們理解自己為什麼受懲罰)。而懲罰大致上可以分成四種類型。分別為產生痛苦的懲罰、口語指責、隔離、及反應代價。產生痛苦的懲罰,又稱為體罰,如打屁股、罰站、電極等;口語指責是伴隨負向的口語刺激,如「不行!這樣不好」等,而口語指責通常包含瞪視及手勢;隔離則是指在特定行為出現後,個人會有一段時間喪失獲得增強的機會,隔離又分成兩種形式,封閉與非封閉,前者如隔離室、安靜室,而後者如在團體內喪失參與活動的機會,也喪失老師的關注;反應代價指特定行為出現後移除一定數量的增強物,如出現吵鬧的行為後,被扣點數。
  • *註:反應代價不應與削弱混淆,削弱室當前被增強的行為出先現時,保留增強物;而在反應代價則是指出現不當的行為便取走行為者的增強物。

負增強
也稱為逃避制約,指在某個反應出現後立即移除些刺激,通常是嫌惡刺激。「負」是指移走某個嫌惡事件後而有強化的效果。當小孩子考試考的好時,便可以不需要罰寫。


整理自《行為改變技術》 圖摘自網路